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市夏阁镇辖区企业安全托管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 月11日
开标日期:2025年3月18日
**市夏阁镇辖区企业安全托管技术服务项目成交(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成交(中标)单位名称:****
地址:**市**区马台街139号208室、213室
成交(中标)价(人民币):大写叁万玖仟元/年(¥:39000.00元/年)
项目负责人:王勇
服务期限:1+X年(X≤2)(合同签订后1年,经双方协商一致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2年,成交价格不变)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夏阁镇G329国道与巢柘路**向西200米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8****471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楼沿街101铺
项目负责人:韦工
联系电话:181****1850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中标)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