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司索外包项目
招标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起重司索外包项目”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1、将招标文件第二章1.4.1业绩要求修改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合同年总金额 200 万元及以上的起重司索承包业绩”.标书代写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项“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修改为“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明标评审”; 将“(2)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技术方案》面页使用A4厚型白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居中标明 “技术方案”;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章后沿密封线折叠成腰约10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除了“技术方案”四字和右下角密封处印章外不得有其他印记;密封后的面页及整个《技术方案》均不得出现白页、残页和倒页,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及与本项目无关内容(面页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电子文档格式用A4厚型白纸打印,加盖单位法人章后其面页的反面以不得显示出单位法人章单位名称为准);《技术方案》文本部分的纸张采用A4白纸,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部分的纸张采用A4或A3白纸,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方案》部分为零分。”修改为“应按照第五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原则上应编制目录、标注页码(从目录页逐页标注页码),但不得将目录、页码编制作为评审因素”。
3、将招标文件第三章2.2.2(2)类似业绩评分条件修改为“投标人每多提供一个合同年总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起重司索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5分;”
4、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4 月3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注: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