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吴江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2025年度城建公司财产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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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公司财产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 28 日13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5****公司财产险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伍仟陆佰元整(145600.00元)

5.采购需求:2025****公司财产险采购

6.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7.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也不接受分包转包;

(2)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公章。

1、投标单位提供有效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获取时间及地点

1、 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3月 25 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 获取地点:**市**区垂虹路 151 号 1 幢 04#商铺。

3、 获取方式:现场出售。

4、 售 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获取后一概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3月 28 日13:00—13:30(**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 28 日13:30(**时间)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市**区东**生态旅游度假区(****)夏蓉街1299号东**大厦908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开启

磋商时间:2025年3月 28 日13:30(**时间)

磋商地点:**市**区东**生态旅游度假区(****)夏蓉街1299号东**大厦908开标室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勘察现场:投标单位需自行勘察现场,了解本次采购项目,投标单位若主观选择进行投标的,将可能承担一旦中标但服务不符合项目现场使用需求而被退货、无法提供相应服务的风险,同时须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请各投标单位慎重选择投标。

2.质疑。(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3)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4)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4.1 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质疑。

4.2 超出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4.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

4.4 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4.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4.6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垂虹路 151 号 1 幢 04#商铺

邮编:215200

电话: 0512-****6305

联系人:李洋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5)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夏蓉街1299号东**大厦

联系人:孙燕飞

联系方式:0512-****0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垂虹路 151 号 1 幢 04#商铺

联系电话:0512-****6151

****

2025年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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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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