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转发的通知》(潮人社通〔2023〕4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潮人社〔2023〕45号)的规定,拟对符合**区(含枫溪镇)2024年第四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原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条件的蔡健达等人员进行贴息,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拨打投诉电话或寄送投诉信件反映。
投诉电话:0768-****059
收件人:**区人社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信件投寄地址:**区****街一号
**区(含枫溪镇)2024年第四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原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公示名单
****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