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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街道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收运服务项目询价比选工作已经结束,经评选**市****公司为本项目中选单位。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对本中选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公示期间(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递交质疑文件时需提供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异议内容的信息来源必需合法合理,否则本单位可以拒收。
质疑文件的递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市**区金花直街36-5二楼
联系人:欧阳先生,电话:020—****2432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