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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保障局《关于规范调整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阿医保函〔2025〕20 号)文件要求,调整门诊诊查费(普通门诊)、一般诊疗费、急诊诊查费(普通)等3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执行新的价格及医保基金支付等级。停止执行普通门诊诊察费、简易方便门诊、门/急诊留观诊察费等116项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于2025年3月18日零时起对相关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调整并执行,现将动态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