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技术驱动的交通科技决策服务系统研究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人工智能技术驱动的交通科技决策服务系统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人工智能技术驱动的交通科技决策服务系统研究项目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
1.3服务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范围:基于前沿人工智能技术,针对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科研项目提供策划、过程、评价服务,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建立行业科技项目决策助手、建立行业科技项目申报助手、建立行业科技成果评价助手。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680000.00元。
1.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研究成果。
1.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国以及项目所在地省、市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1.8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候选供应商或选择预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1日23时59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标书代写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龙阳大道7号
联 系 人:曾女士
联系方式:027-****9957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四新大道28****中心34楼
联 系 人:陈女士、柯女士
电 话:027-****8376、189****0040
监管部门:纪检办公室
地 址:**省**市**区龙阳大道7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36****1307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资质最低要求 |
|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注:需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如有)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在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或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最低要求 |
| 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1项交通行业相关的智能系统研发项目业绩。 |
注:1、近年承担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出具合同协议书复印(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2、对于纵向课题(如国家部门委托项目,国家部门详见采购文件附件2: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部门网站截图),无合同作为证明文件的,需提供相关课题批复证明材料(如批复通知或任务书或计划书或协议等,需体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签订时间或立项批复时间,立项批复时间需为近3年)。
3、单个合同中包含多项科研课题的,按一项业绩予以计算。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 誉 |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注: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二) 供应商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注:1、供应商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扫描)件。
2、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扫描)件,近3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项目的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批复证明材料。
3、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取得初级资格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实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4、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详见人社部《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业类别、资格名称和级别对应表。
5、专业技术职称同等专业水平详见中华人民******保障部职称系列(专业)各层级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