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五马镇干洞村等(3)个村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局以渝规资【2024】57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五马镇干洞村、陈营村、白龙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规模201.5965hm2,非耕地垦造恢复新增耕地,通过实施田块归并、坡改梯整治台面重构整治、非耕地垦造恢复整治等工程措施81.4132公顷,预计新增耕地26.1545公顷,其中新增水田面积0公顷。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320.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124.13万元。
2.4 招标范围:**县五马镇干洞村等(3)个村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文件(包含的规划图、单体设计图)载明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项目施工,具体内容参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2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自市级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相关要求;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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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县西部新区行政综合办公区4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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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街道建设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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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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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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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58****5972 | 联系电话: | 023-****3780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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