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市矮寨景区(****源环保客运车车内灯箱)硬广宣传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人使用供应商传媒平台发布**市矮寨旅游宣传广告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0.00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拟定供应商拥有****源环保客运车车内灯箱广告服务独家经营**。**易程****公司****集团****公司****公司,主要负责公交业务;省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内班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旅游产业、环保产业、信息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开发;国内贸易业务;信息咨询服务等。
2021年5月27日,**易程****公司权属范围内广告牌(位)经营权经****交易中心网上竞租确定中标单位为****。现****为**易程****公司权属**源核心景区内运营车辆、站场****公司,代理期限自2021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2日。
根据****《授权书》之约定,****授权委托湖****公司独家经营、****公司权属****源核心景区内运营车辆、站场广告经管独家代理及其广告发布事宜。代理权有限期限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6年6月22日。
(2)拟定供应商具有广告服务保障专业能力。湖****公司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平面设计,广告发布等,涵盖了本项目业务所需事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为“存续”状态,不存在经营异常信息。“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分别显示,该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评审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湖****公司
2.地址:**市**区体院路28号1号栋507房(海拔**家园旁)
三、公示期限
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联 系 人:梁潇
电 话:186****0924
地 址:**省**市矮寨镇德夯村3号办公室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田**(139****1112)
电 话:0743-****292
地 址:****开发区**山大道湘西厚驿交通****公司12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