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文号:永矿交易出[2025]2号)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
场所:**省**市**县楠市镇下洞村11组(杨华生的房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7MAE89WXY4Y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3月13日
地点:**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县元竹**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砖瓦用页岩矿
地理位置:**县楠市镇
面积:0.120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拐点 | X (起标高) | Y (止标高) | 矿体标识 | 面积标识 |
| 1 | ****202.3 | ****0905.59 | ||
| 2 | ****284.09 | ****1374.76 | ||
| 3 | ****107.15 | ****1443.24 | ||
| 4 | ****021.98 | ****1337.21 | ||
| 5 | ****970.5 | ****1184.72 | ||
| 6 | ****010.74 | ****0936.1 | ||
| +335 | +394 | 1 |
根据《关于矿产**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永自然资函〔2024〕178号),截至2023年8月底,拟设采矿权范围内(控制+推断)**量407.7万吨(161.8万立方米),其中控制**量277.8万吨(110.2万立方米),推断**量129.9万吨(51.6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335米至+394米
**开发利用情况:设计回采率为98%,可采储量399.5万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照该矿生态修复方案实施。
拟出让年限:10.99年
起始价:1228万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4288万元
缴纳时间:
缴纳方式:竞得人应按相关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以最终成交价为准,其中首次征收比例为成交价的20%(竞得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剩余部分在5年内均摊缴清,即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内每年缴纳成交价的16%。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按照矿业权审批登记有关规定准备相关资料,向甲方申请办理采矿许可登记。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日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本公告在自然**部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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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