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公司****公司近期拟对**亿中****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处置债权合计为184.95万元,其中本金79.00万元、孳生利息102.18万元(利息计算至2025年2月20日),案件受理费3.27万元,保全费0.5万元。资产分布地区为**市,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基本情况
受****委托,聘****银行****公司风险资产**亿中****公司项目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资产分布地区为**市。债权本金余额为79.00万元,计算至2025年2月20日孳生利息合计102.18万元,案件受理费3.27万元,保全费0.5万元,债权合计为184.95万元。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位于**市4处房产。
二、债务企业概况
**亿中****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2日,注册地****开发区梁屯村,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书艳,所属行业为其他水产品加工,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抵押物情况
1、抵押人杨吉成名下的****开发区梁屯村房产,面积为91㎡,已办理抵押登记。
2、抵押人杨吉成、王书艳名下的****开发区王家街道梁屯村房产,面积为102㎡,已办理抵押登记。
3、抵押人王书艳名下的****开发区梁屯村房产,面积为98㎡,已办理抵押登记。
4、抵押人杨吉成、王书艳名下的****开发区**新路天港花苑3-20号房产,面积为88.89㎡,已办理抵押登记。
四、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法院已作出生效胜诉《民事判决书》,案件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项目抵押物为位于锦****开发区4套住宅房产,抵押房产地理位置优越,周边教育、生活、交通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高投资价值。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5年3月19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债权转让时,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0263
传真:024-****0234
通讯地址:**市**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0275
中国长城****公司****公司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