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3月24日
一、评标情况
项目名称:**农贸市场屋面漏水及外墙砖脱落等维修施工(项目编号:****):
1、中选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选候选人第1名:****,报价:393416.00元,工期和进度:工期总日历天数: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综合得分:97分;
中选候选人第2名:******公司,投标报价:396579.01元,工期和进度:工期总日历天数: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综合得分:92.76分;
中选候选人第3名:**恒瑞****公司,投标报价:394890.00元,工期和进度:工期总日历天数: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综合得分:90.89分。
2、中选候选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选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选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选候选人(**恒瑞****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中选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选候选人(****)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选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选候选人(**恒瑞****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2025年03月20日至2025年03月24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含下列主要
内容:
1.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1.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相关请求及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质疑函必须是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授权人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携带以上所述的书面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反映(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高新区吉龙路313****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9****560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N5区20楼2015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28-****3777转1,177****9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