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基地信息化建设设计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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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信息化建设设计服务项目

****检察院****基地信息化建设设计服务项目,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采购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检察院****基地信息化建设设计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为了配合提高新区法治教育成效,减少各类案件发生,建设平**区、法治新区,****检察院的派驻点、中央法务区的窗口点和新区法治建设的连接点,****检察院为“载体”****基地,展示**检察、新区法治和天府检察整体工作,通过天府中央法务区这一面向**的法律服务的“平台”,有效延伸新区法治建设成效,向社会公众展示更加专业、多样、优质的法治产品,把法治教育讲的更加生动深刻、深入人心。****基地包括:****基地、****基地、****基地及天府检察大讲堂和生物多样性检察保护展示区,同时也可以根据全省、全市****基地内各设备内容进行自行编辑和更改实现不同主题的法治教育场景任意切换、补充。

三、采购内容: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本项目具体设计方案:包括提供总体预算明细、设计图纸、施工图、效果图(不低于10张)、信息化设备参数、设备调试参数、软件参数、应用系统参数等(本项目仅含广告布置设计,不含画面内容设计)。总体建设费用不超132万元,总体建设面积3000平方米(含室外约2000平方米)

四、采购预算:3.9万元以内。

五、资金来源:已落实。

六、合格采购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采购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申请人与其他采购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采购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七、本项目拟选取供应商方式按照综合评分进行评议,最终结果****检察院官网财政信息栏目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综合评分表见附件)

八、请供应商根据附件方案提供比选文件,比选文件递交方式可通过现场递交或快递,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12:00,逾期提交或快递逾期配送视为无效文件。标书代写

九、其他要求:本项目完成时效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

地 址:**市天府新区**路东段1099号

方案咨询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7007

比选文件递交联系人:赵老师标书代写

联系电话:****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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