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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部令第56号)等有关要求,**高新区北部(创新大街以北)划定区域产业园综合开发项目-北部**片区项目临时用地单位已完成复垦工作,现将验收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高新区北部(创新大街以北)划定区域产业园综合开发项目-北部**片区项目临时用地
二、项目地址:**高新区大旺大道西侧、中央景观大道南段北侧
三、用地面积:2.1983公顷
四、批准文号:****
五、复垦结果:裸地2.1983公顷。
六、2025年3月14日,****经组织****公司召开验收会,验收组同意通过验收。
七、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现予以公示,公告期从2025年3月19日-2025年4月18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书面提出(地点:**高新区北江大道18号**大厦1424室;联系人:杜先生;联系电话:0758-****68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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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