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几江街道西江、紫荆、大土地等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1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市**区几江街道西江、紫荆、大土地等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636.42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AA****00071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2901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7****7889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 | ****285.05 | 180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邓莹莹 | 注册证 | 渝250********03203 | ||
| 第二名 | ****集团有限公司 | ****278.94 | 180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潘镇民 | 注册证 | 粤244********00974 | ||
| 第三名 | ******公司 | ****274.60 | 180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邢新强 | 注册证 | 渝250********00479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业绩:**新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业绩:坪洲新村一期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业绩:**路片区老旧小区楼栋改造工程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1.投标函评审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如下: **市****公司、****公司、****公司因投标文件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 未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未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第15条“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提交书面说明;重要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一般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0%的, 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的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2“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否决其投标;重要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否决其投标;一般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0%,****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否决其投标。”****委员会一致决定否决其投标。 2.资格评审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如下: ****集团有限公司因提供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 《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3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3.****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评审均合格。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3-****2901)提出异议。 | ||||||||
| 招标人(盖章):**** 2025年3月19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3月19日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