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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部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协会对《**省**市**口镇鸭麻坑饮用水天然矿泉水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书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联系(联系人:官兆周,联系电话:283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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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8日
2.**省**市**口镇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