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翠岛湖广播塔发射机房使用权转让公告
| 项目名称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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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翠岛湖广播塔发射机房使用权转让 |
207万元,按原合同执行转让权60年使用权 |
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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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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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址 |
**省**市**县信城街道**三路666****中心601、6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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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县翠岛湖广播塔发射机房1-2层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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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 |
**县**六路以北、幸福河以东,翠岛湖广播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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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的 明 细 |
名称 |
使用面积(㎡) |
成交后履约保证金(万元) |
所在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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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塔发射机房1-2层 |
1220.3 |
20 |
1-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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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本此次使用权转让,使用方仅可使用广播塔机房的1-2层,其它楼层无使用权,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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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207万元,按原合同执行转让权60年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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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中标后,2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付清全部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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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承租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使用期间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工程主体建筑结构; 2.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受让方须保护周边设施及环境卫生,不得造成地面及周边设施的损坏,如因拆除造成周边设施的损坏,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损失。受让方负责所租赁房屋、门外三包区域、院内空地及周边消防安全,以及院内交通和停车安全; 3.意向方须承诺使用期间的消防设施、设备、房屋维修、保安、保洁、水、电、暖、停车管理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按照《建筑工程抗震管理条例》需要采取抗震设防措施和隔离减震等技术时,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使用权合同》,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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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意向使用方为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为准)、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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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 设定 |
是否缴纳 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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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纳金额 |
1.20万元(备注:在银行转账或电汇时备注为广播电视塔机房项目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电汇或转账。并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中。标书代写 3.接收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齐商银行**支行 账户名称:**** 账 号:801********1009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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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纳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16时,在本时间之后缴纳,均不可参与竞标。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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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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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截止2025年3月24日上午9时前,将所需报价及相关材料纸质版递交**省**市**县信城街道**三路666****中心6楼招投标资料科。 联系人:杨科长、176****0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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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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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杨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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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176****0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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