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锦东新区人防工程地下部分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地址:**省**市**县榆山街道茂昌银座D座21层
联系人:苏部长 联系方式:155****9888
二、采购项目名称:**县锦东新区人防工程地下部分租赁项目
| 项目内容 |
面积 (平方米)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竞标标的 (万元/年) |
| **县锦东新区人防工程地下部分租赁项目 |
约6000m2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网站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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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
1.时间: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1日,每日9:00-11:30,14:00-17:0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金****公司(地址:**省**市**县榆山街道茂昌银座D座22层西招标一部)
3.报名
3.1方式:现场报名
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以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4.信用截图(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注: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3.2报名费:200元/份,报名之后不予退还。
四、公告期限: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1日
五、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限为10年。
六、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以基本账户转账至指定账户
保证金递交方式: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2日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人交款时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书代写
开户名称:**金****公司
开户行:****公司济**阴支行
账号:810********1024152
联系人:和树田
联系电话:0531-****1061
投标人以上述方式在规定时间前以款到**金****公司账户为准,否则取消报价资格。以个人名义或非基本账户汇入的一概无效。保证金需注明项目名称。
七、竞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3月24日下午14时30分
地点:**金****公司会议室(地址:**省**市**县榆山街道茂昌银座D座21层)
2.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注:未携带以上证件及证明文件的将被拒绝参与报价仪式。
八、竞标方法及注意事项
1.参与竞标者最少为3人,低于3人视为流标,由采购人决定另行竞标。
2.本次招标采用明标暗投的方法,共计三轮报价,在底价的基础上,每次上浮价格为1万元或1万元的整倍数,第一轮报价必须高于标底价,第二轮报价必须高于第一轮报价的最高报价,第三轮报价必须高于第二轮报价的最高报价,以第三轮报价且价格最高者中标。
3.若第三轮报价最高报价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报价时,则由报价最高的且报价金额相同的投标人进行第四轮报价,以最终报价最高者中标。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投标场地,作自动弃权处理。
5.投标金额若低于标底者或上浮金额不满足1万元或1万元的整倍数,视为废标,废标者无权再次参与竞标。投标时字迹要清楚,无法辨认为废标。投标价以人民币万元/年为单位。
6.中标者需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当日足额一次性缴纳一年租赁费,租赁期间房租三年一上浮,上浮3%,租赁费一年一缴纳.悔标者或不按规定缴纳租赁费者,作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回,顺延第二名为中标人,若第二名悔标者或不按规定缴纳租赁费者,作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回,顺延第三名为中标人,依次类推。若无中标人,由采购人决定另行竞标。
7.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无故不参加开标的或无故不签订合同者,保证金不予退还。标书代写
九、招标代理费
由中标人承担,收费执行依据中华人****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中服务类收费标准,计费基数为10年总的租赁费用,请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
十、相关事项
1.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直接转为房租押金,待租赁合同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不按照采购要求使用或维护的,采购人可酌情扣除房租押金。
2.该房屋以现状为准,投标人自行到现场查看,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使用方式为有偿使用,中标单位除按时缴纳租赁费外,还需负责锦东新区人防工程和0116工程运营维护费用、水费、电费、暖、通信费、人防信息化、消防、物业管理费、保险费及设施设备运营维护费用等,运营期间以上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并缴纳。
3、中标单位负责维护人防工程内所有人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风、水、电及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维护等;中标单位负责人为造成人防工程主体结构及其他设施、设备损坏的维修;中标单位应及时缴纳各项费用,确保人防工程各种设备设施保持良好运行。
4、中标单位租赁期间,经采购人同意之后,可对人防工程按照实际需要进行装修或按照使用需要改善或增设他物,但不得破坏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主体结构,不损坏防护化设备的战时使用功能,同时符合消防要求;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未经采购人同意进行装修,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租赁期间满后,装修或增设他物,必须经采购人同意之后才可处理。
5、采购人有权对人防工程进行行业监督,特别是战时设备设施的监督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采购人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中标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机制和安全生产运营维护管理制度,包括应急、消防、防火、防汛等预案的编制和落实,应急演练、人员培训等;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单位运营的人防工程进行例行检查及专项检查,中标单位应予以配合。检查过程中如采购人发现中标单位因使用不当造成人防工程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有权要求中标单位修复,未及时修复可中断其租赁权。
6.该房屋不得经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项目;乙方经营及使用情况应事前向甲方报告报备,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乙方交还时应保持人防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7.本项目的租赁开始时间以签订合同交费时间为准。
8.本次招标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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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