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江苏平仲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牵头主承销商招标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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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5-2027年度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牵头主承销商招标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5-03-19

****2025-2027年度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牵头主承销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就2025-2027年度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牵头主承销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比选,为提高发行质量,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择承销服务机构,我司采用综合评分对投标文件进行打分,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选择排名第一为中标机构,作为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申报主承和牵头协调方,后续承销团由中标人自行组建。欢迎合格的承销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牵头主承销商招标项目;

2.项目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3.项目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4.发行方式:非公开,根据我司资金需求状况,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承销方式:余额包销,承销团成员需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利息或者其他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用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范围:为采购人提供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申报注册发行服务,负责协调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开展工作,****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认证机构、资金监管机构等;负责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审批沟通工作等;负责或协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申报注册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二、投标承销商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2.1.投标人应具有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资格,提供****协会批准的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的证明。

如果券商参与投标,2024年证监会对投标人的分类评价结果需在A类及以上(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由券商提供相关说明承诺真实性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仅能以总部或分支机构名义投标,若多家投标,按现场报名时间顺序不再受理第二家及以后机构报名。

说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20日起,2025年3月26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2:00时,每日下午14:00至17:00分。

2.地点:****中心(**东路62号)10****办公室

3.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准备以下资料,送至现场(或邮箱报名,****@qq.com)。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现场报名的投标人需先携带报名资料到****(国庆东路与科技路交叉路口)三楼财务室缴纳报名费,并现场开具报名费发票,然后携带上述****交易中心(**市**东路62号)十楼1003********办公室报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方式:现场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国庆东路与科技路交叉路口****四楼开标室。

投标人应按招标日程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5年3月31日9时00分(**时间)

开标地点:国庆东路与科技路交叉路口****四楼开标室。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按年支付承销费,年化承销费率区间为0.1%(含)-0.15%(含),如超过该费率区间,投标人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单必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报价无效。

六、投标人不足三家,终止开标(评标)程序,采购人依法组织重新招标。

注意:1.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授权文件应为正本;

2.投标人应确保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相,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投标资格;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本采购人所有。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济川街道龙河**侧、枕淮路东侧1-1幢102室

联系方式:188****3719 顾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国庆路东延北侧9号

联系方式:0523-****1688、177****1886 刘雪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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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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