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特勤大队指战员之家及心理宣泄室建设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19日 12:02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萍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786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新店镇鹅峰路32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瞿助理、0591-****231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403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萍,177****7868、****117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特勤大队指战员之家及心理宣泄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因有效供应商数量未达法定要求,依据相关规定,本项目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情况:1.******公司未提供所投电脑主机强制节能认证证书的附件,不能证明其品牌型号表中响应的电脑主机与所提供的节能认证证书载明的微型计算机为同一产品,即不能证明其所****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政策的节能产品;2.**省****公司未提供所投电视的强制节能认证证书;未提供所投电脑主机强制节能认证证书的附件,不能证明其品牌型号表中响应的电脑主机与所提供的节能认证证书载明的微型计算机为同一产品,即不能证明其所****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政策的节能产品;3.福****公司、****公司、千语菱(厦****公司未提供所投强制节能产品的认证证书;4.****公司品牌型号表中的电脑主机、显示器型号与提供的强制节能认证证书中的型号不一致,不能证明其所投电脑主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政策的节能产品。综上,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一、项目概况”★6的规定,以上供应商属于招标文件第四章6.2(6)规定的情形,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其余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委员会:庄剑、李定河、尹晶晶、林立健、曹臻(采购人代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新店镇鹅峰路325号
联系方式:瞿助理、0591-****2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403
联系方式:吴萍,177****7868、****1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萍
电 话: 177****7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