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2025年度阳光家园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9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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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3-19 13:3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5年度阳光家园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半岛路9号

成交金额:42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42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县2025年度阳光家园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县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脱贫户、监测户、一户多残等困难残疾人优先)购买居家托养服务。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为主等。具体内容以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服务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云红(组长)、李祎、刘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合同及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捌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城南新区为民路9号

联系方式:0552-****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5#楼702室

联系方式:189****3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利(采购人代表)、朱献敏(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170(采购人代表)、189****3266(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分项报价表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3-19
中标通知
五河县2025年度阳光家园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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