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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评估及编制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4〕91号)要求,对照《**回族自治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标准,为加快我县近期建设项目的规划落实,****政府研究同意,按照“急用先编”的原则,我局近期组织编制了《永**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急用先编”街区(地块)图则》。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将《永**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急用先编”街区(地块)图则》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10日。有关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163.com或书面意见邮寄至**回族自治区******局(**回族自治区**市永**杨和街255号)。联系电话:0951-****551。
附件:《永**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急用先编”街区(地块)图则》(公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