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5-03-26 10: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
债权转让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3月26日10时开始(延时的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n)进行债权转让公开拍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标的。
****公司在****贷款3笔、借款金额3900万元,第一笔2340万元,贷出日2016年7月1日,到期日2017年6月16日,由王华、杨志梅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由****公司名下坐落于**县**路西段北侧利华国际建材市场20号楼01003户等56户房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号为28-666-1,面积82513.1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
第二笔260万元,贷出日2020年1月11日,到期日2020年11月25日;由王华、杨志梅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由****公司名下坐落于**县**路西段北侧利华国际建材市场14号楼1单元01034户等15户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第三笔1300万元,贷出日2020年1月11日,到期日2020年11月25日;由王华、杨志梅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由****公司名下坐落于**县**路西段北侧利华国际建材市场18号楼1单元01015户等34户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止2025年2月21日,****公司名下3笔贷款结欠本金****3051.25元,欠息****1456.22元,具体数据以债权人账务处理日为准。
二、债权标的展示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意向竞买人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到债权所在地咨询、了解标的基本情况。
三、重要提示
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需为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非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关联方;债权人内部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转让业务的律师、评估师等不得作为债权受让方。
2.意向竞买人请于2025年3月25日16:00时前持****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200万元到指定账户(户名:****公司;开户行:****银行****营业部;账号:304********050****6116,以到账为准,不成交不计息退还)。
3.该债权参考价为人民币2898.5万元。
4.本次转让的为不良债权,意向竞买人应对转让债权进行审慎、独立、全面的调查,不依赖于转让方的任何介绍、陈述、声明、保证或推荐,并自愿接受本次转让不良债权所有实际的或可能产生的风险、瑕疵、义务以及责任,自行承担因此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且不追索转让方。
联系方式:刘经理,136****8495;
地址:**市长江路1188号天安大厦801室。
****公司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