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7日,****根据《**华源新能源产业园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市****园区翡翠湖路以南、**路以北、齐云山路以西、**山路以东,项目原规划占地面积210亩,总建筑面积139986平方米,包括生产厂房93248.34平方米,仓库14555.52平方米,科研、实验及办公楼用房13358.4平方米,宿舍5343.36平方米,食堂及其他用房3967.68平方米。
目**行阶段性验收,实际已建成A7#仓库,A6#储能电池PACK生产车间,A5#储能柜、充电****处理站等辅助用房,另外租赁****园区****公司的一间生产厂房(面积4714.73平方米)作为结构件生产车间进行储能柜和充电桩的壳体生产,储能柜和充电桩壳体生产好之后在A5#储能柜、充电桩生产车间进行调试和组装成品。
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0GWh储能柜、2万台充电桩的生产规模。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6月12日,****经贸局出具了关于******华源新能源产业园项目的立项备案函(阜合经贸〔2024〕11号)。
2024年7月,****委托****关于《**华源新能源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于2024年7月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7月22****环境局的环评批复(阜环行审函〔2024〕41号)。
项目于2024年8月建设,2025年1月竣工完成。
项目在建设初期及竣工完成,均未受到环保投诉及违法处罚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法规文件的要求,****于2025年2月委托**绿远****公司对“**华源新能源产业园项目”进行阶段性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04%。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10GWh储能柜、2万台充电桩生产线及其配套建设的环保、公辅等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情况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进行重大变动判定如下:
表1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的变动要求
| 类别 | 本项目情况 | |
| 性质 | 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 未发生变动 |
| 规模 | 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 未发生变动 |
| 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 未发生变动 | |
| 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未发生变动 | |
| 地点 | 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 未发生变动 |
| 生产工艺 | 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未发生变动 |
| 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未发生变动 | |
| 环境保护措施 | 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1、清洗、表面处****处理站处理后,使用高温蒸发器进行蒸馏,蒸馏水循环使用,不外排;2、喷塑产生的粉尘经负压收集后通过设备自带收尘设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增加“旋风除尘”工艺 |
| 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未发生变动 | |
| 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 未发生变动 | |
| 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未发生变动 | |
| 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未发生变动 | |
| 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 未发生变动 | |
参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本项目建设的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和污染物处置措施均未发生变动,因此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符合阶段性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公司的化粪池进行预处理。
生产废水主要是表面处理废水和清洗废水。厂****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0m3/d,废水处理工艺采用“隔油池+调节池+气浮池+混凝沉淀+A2O+二级沉淀+高温蒸馏”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经高温蒸发器进行蒸馏,蒸馏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1)废气来源及产生工段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切割和焊接工段、喷塑工段、烘干工段、****处理站A2O工段。
(2)废气主要主要污染因子
切割和焊接工段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喷塑工段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烘干工段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固化工段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废水处理站A2O工段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
(3)废气主要治理设施及排放去向
①激光切割机上方设置有集气罩,敢接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切割和焊接烟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主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喷塑工段在喷塑房进行,喷塑房下方设置有沉降收尘装置,采用负压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管道引入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固化工段在固化房进行,通过天然气燃烧热气进行固化,固化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自然冷却(风管加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
④恶臭气****处理站A2O工段,污水处理站通过加盖密闭,恶臭气体经管道引至低温等离子净化器+生物塔过滤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源强约为75~85dB(A)。通过采取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座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有废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尘灰、废布袋;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机油、污泥、废油泥、废过滤网、废生物滤液。
一般固废:
(1)废边角料
项目边角料产生量约2.5t/a,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
(2)袋式除尘器收尘灰
焊接、切割粉尘经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量约0.3t/a,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3)废布袋
袋式除尘器在使用过程中需更换布袋,废布袋约0.1t/a,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危险废物
(1)废活性炭
项目废气处理处理设施需定期更换活性炭,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量约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活性炭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39-49。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2)废包装桶
项目脱脂清洗工段产生的废包装桶产生量约为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900-041-49),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废机油
项目使用机油,产生的废机油量约为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原料桶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08其他废物,危废代码900-214-08),收集暂存于厂内危废库内,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废生物滤液
本项目废生物滤液产生量为0.5t/a。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900-041-49,收集后暂存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污泥
本项****处理站预处理后的污泥(含水率70%)量约为3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属于其中所列HW17(336-064-17)中规定的内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6)废油泥
项目污水处理产生的废油泥产生量约为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油泥属于危险废物(HW17(336-064-17)),收集后暂存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7)废过滤网
项目废过滤网产生量约为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过滤网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900-041-49),收集后暂存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2月28日对本项目进行了阶段性验收监测,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废气:项目结构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锂离子/锂电池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天然气废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办公厅2019年7月9日)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满足《**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处理站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6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 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排放限值。
(2)噪声: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
(3)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项目位于**市****园区,根据项目周围现场踏勘,本项目位于产业园中,项目周边无环境敏感点,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所建设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污染物防治措施进行生产,验收工作组对项目涉及的有关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分析和讨论,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阶段性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管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操作和维护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切实保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健全运行管理记录。
(2)加强危废管理,完善危废管理制度和台帐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