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文件规定,****需对辽河三**地区省界堤防**河**县段河道治理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一、项目名称
辽河三**地区省界堤防**河**县段河道治理工程
二、评估单位
**正浩****公司
三、项目概况
辽河三**地区省界堤防**河**县段河道治理工程范围为辽河流域**县境内辽河一级支流**河左岸堤防,起点位于东、西辽河汇合口处,**县七家子镇二河村冯家坨子附近,终点至**县三**镇大力村王家街,为**与**省界处,治理范围内**河河道长为112.31km,堤线总长度约为72.623km,堤防主要任务为防洪,承担**河左岸**县等重要防洪保护区的防洪任务。
建设内容:
1.堤防加高培厚工程干流堤防全长73.327km(治理后)。
2.护坡工程:雷诺垫护坡总长14.744km。
3.护岸工程:本次治理险工20处,总长12.613km。
4.堤防险段处理:共19段,全长9.614km
5.穿堤建筑物:****泵站2座,****泵站2座。
6.堤顶路工程:修建堤顶路面总长度为69.329km,改造上堤路68条,总长3.882km。
7.交通桥工程:本次拆除重建中央排干交通桥1座。
建设期:本工程计划于2025年10月初开工,至2027年6月末结束,总工期21个月。具体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四、公示说明
本公示是我单位进行辽河三**地区省界堤防**河**县段河道治理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相关利益群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分析和评估风险因素,特向社会公示上述项目相关信息,相关单位、企业、群体和个人对该项目有何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7日****公司反映。
五、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
地址:****服务中心11楼
联系人:苏先生电话:024-****2111
(二)评估单位:**正浩****公司
地址:**市**区**路18-4门
联系人:柳新雨电话:150****3363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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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