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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亳芜****公司亳芜园区高效光伏电池片及组件项目(动力站、废水站、综合楼、固废库、门卫1、门卫2、电池车间、非机动车棚1、非机动车棚2)”项目,已于2024年4月办理了施工许可证,证号为341********4300201,因规划方案调整,需撤销原施工许可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经研究,同意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六十九、七十条规定,我局同意撤回上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6日止,公示结束后上述施工许可证自动作废,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机关提出。
联系人:张鹏飞 联系电话:0558-****305。
特此公告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