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大庆-让胡路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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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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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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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5-03-19 15: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电话:0459-****235(法制办)
传 真:0459-****235
通讯地址:**市**区中央大街102号212室
邮 编:16345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沥青搅拌站项目 **省**市**区让杜路红元路 **** **易****公司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建设地点位于**市**区让林路红元路。****公司闲置的场地和沥青混凝土生产设备进行生产,可年产沥青混凝土20000m3。本项目**危废贮存点1个,建筑面积为10㎡。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88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及主要生产设备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环保措施: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骨料烘干加热、振动筛及热骨料仓工序产生的废气,导热油炉燃烧产生的废气,搅拌、卸料装车工序及沥青储罐呼吸口工序产生的废气。骨料烘干加热、振动筛及热骨料仓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导热油炉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处理后,经8m 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排放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搅拌、卸料装车工序及沥青储罐呼吸口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电捕焦油器+两级活性炭处理,经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通过设备加强密闭性、物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防风抑尘网覆盖、设置雾炮机对无组织废气排放工序进行喷雾抑尘等措施处理后,确保厂区内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厂界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厂区雨水经厂区内设置的排水沟,汇集后排入隔油+沉淀池,经处理后的上清液回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利用,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通过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要实现固体废物处置处理率达到100%。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水沉淀池沉渣、沥青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尘器废布袋、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水沉淀池沉渣、沥青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分类密闭包装后暂存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除尘****收购站。本项目危废贮存点要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述进行建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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