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3-19 15:55
为推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现对**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区范围内农村集****经济**社)、农业企业、农民**社、家庭农场、****公司、供销**社、农资经营店、种养殖大户等均可参与遴选。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3.管理制度齐全,农机操作人员和机具登记台账、作业服务台账健全。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自愿接****管理部门的监管。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能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为推动“实施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创新服务机制,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建设。可以与主体**,也可组织持证上岗的农机操作人员、符合安全标准的农机具参与。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按照“实施主体自愿申报、乡(镇、街道)推荐、区级审核择优”的方式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各申报主体携带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设施设备证明、办公场所证明等资料到乡(镇、街道)申报参加遴选,如实填写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附件1),乡(镇、街道)初审后,将申请表及遴选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组织评审。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实施主体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通过的实施主体拟定为**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
(三)网上公示。经评审后的实施****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四、其他事项
各乡(镇、街道)于2025年3月31日17:00前将**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申请表(附件1)及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农业农村局。承担2025****社区化项目实施主体名单一经确定并公示,将不再进行补充申报。如有实施主体退出,可补充申报。
联系人:严平;联系电话:0858-****075;
邮 箱:****7915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