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 **泰康****公司 | |||
| 项目名称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评估报告 | |||
| 勘察时间 | 2025年2月17日 | |||
| 项目基本情况 | ****(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29日,位于**省****电厂路2号;法定代表人:肖道兵;注册资本:5184.2465万美元;公司类型:****公司(外国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氢氧化钾、液氯、盐酸、次氯酸钠、氢气),氢氧化钾、盐酸、次氯酸钠、硫酸的批发和进出口贸易,对外供热,管道运输服务(蒸汽),氯化钾、碳酸钾的批发和进出口贸易;食品添加剂生产、批发和进出口贸易。 ****公司****园区;****公司****政府设立为化工重点监测点(泰政复[2021]61号)。 ****公司分东、西两个厂区,****电厂、西厂区为化工生产装置区。本次评估的重点为西厂区化工生产装置区。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公司涉及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内的物质有:过氧化氢溶液、氯、氢、氯化氢、液化石油气、乙醇[无水]、硝酸、乙酸、硝酸汞、硝酸银、二碘化汞、氯化汞、氯酸钾、重铬酸钾、高锰酸钾、高氯酸镁和柴油。 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和《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的规定,****公司电解工艺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液氯储罐和液氯满瓶库属于高危储存设施。 |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公司储存单元中液氯储罐区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液氯满瓶库构成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单元中液氯充装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 项目实施情况 | 已按计划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评估报告 | |||
| 评 价 结 论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的要求,企业现有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能满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 |||
| 项目组成员 | 袁小群 | 注安工程师 | 化学工程 与工艺 | 160********00118 |
| 王 燕 | 注安工程师 | 安 全 | S011********0192001255 | |
| 朱建岚 | -- | 电 气 | 170********00884 | |
| 刘 斌 | 高 工 注安工程师 | 化工工艺 | 110********01308 | |
| 杨 湧 | 高级安全工程师 | 自动化 | 160********00457 | |
| 朱 鑫 | 注安工程师 | 化工机械 | 150********02441 | |
| 影 像 资 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