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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一期配租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所公示的申请人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从2025年3月19日起至2025年3月23日) 书面向****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联系地址:凤岗镇政通路1****中心2****建设局房地产和住房管理组,联系电话:0769-****7768。
附件:****花园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二期配租申请人审核合格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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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