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灰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石灰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3月24日17时00分 一、评标情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石灰采购项目 1、中标侯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612.95(万元),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都安录发春****公司,投标报价:662.285(万元),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市****公司,投标报价:665.275(万元),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要求; 2、中标侯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侯选人(****)的项目负责人:罗威龙 中标侯选人(都安录发春****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谭宏韬 中标侯选人(**市****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莫路海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侯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侯选人(都安录发春****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侯选人(**市****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投标人的异议****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我的项目”主控台“异议投诉”模块提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直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3.异议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书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重复提出异议的。 6.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人:黄雪菲 联系电话:0771-****191 三、其他 1.中标候选人业绩情况详见附件。 2.投标被否决情况: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投标管理】-【我的项目】菜单找到需要查看的项目,点击【操作】按钮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投标否决原因】按钮查看本单位投标被否决原因。 3.评标结果公示期自2025年03月19日17时00分至2025年03月24日17时00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综合管理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兴港镇****厂区内 联系人:苏磊 电话:191****0010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经理:黄雪菲 地址:**市**区飞云路6号GIG****基地9层 电话:0771-****191 电子邮件:****@163.com 附件:中标候选人业绩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都安录发春****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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