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资产招租信息
(25)厦产公字第0320号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的规定,****中心公开交易。
| 标的名称 |
**市岛内公交站点设施广告位**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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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起至日期 |
自2025年3月20日起至2025年4月2日止 |
竞价方式 |
拍卖,价高者得 |
意向买受人应对转让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登记期间(即“意向登记、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期间”)内持****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中心规定的材料,且****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报价人姓名或名称、登记标的并加上“保证金”字样(例:“张三,闽D1111车辆转让保证金”),如未注明的应现场注明。同时登记多个标的的,应分别缴交每个标的的保证金,一般不合并缴交。中心向意向买受人开具书面登记回执后方表示意向买受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交易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中心认****中心统一格式)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中心认为该委托需公证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由受托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标书代写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
地址:**区展鸿路82****中心十八层
电话:****932 ****929 ****926
服务投诉电话:****932
监督举报电话:****662 传真:****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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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 月 20 日
资产招租信息公告
本招租方拟出租下列资产,根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国资产〔2022〕361号)等规定,在****网站公开披露信息,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招租已按厦国资产〔2022〕361号文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并已向本企业职工进行公示,听取了职工意见。
2、上述内容及所提交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完整,无隐瞒或遗漏应披露信息,如有不实,我司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3、本招租方委托****代为收取保证金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中心对意向承租人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仅作表面的核对,****中心基于意向承租人的保证将有关资料转达给招租方,招租方将自行对意向承租人的身份及其他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对交易合同的签订或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自行进行评估和判断。
4、本招租方保证各意向承租人均可到标的现场了解标的情况。在信息公告发布后不撤回上述标的,否则将向****支付合同期租金底价的5%作为赔偿。
5、本次招租标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出租,本次招租行为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及批准程序。
本招租方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一、标的名称 |
**市岛内公交站点设施广告位**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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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标的基本情况 |
详见《招租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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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其 他 交 易 事 项 |
招租底价 |
详见《招租方案》 |
招租期限 |
3年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 R否 |
保证金 |
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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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公告期限 |
10个工作日 (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 |
□是 R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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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方式及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 |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R拍卖,价高者得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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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具备竞租资格的竞租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资格要求: (1)竞租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正常经营且具备户外广告发布资格的广告企业法人,其中竞租人的经营范围需包括“广告发布”等广告行业相关类目。 (2)竞租人必须满足以下三种情形之一: ① 中国二级广告企业及以上资质; ② 企业注册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③ 承租人在报名参拍前,已成为境内或境外上市企业。 (3)成立一年及以上(以本招租方案发布之日起为基准日计算)的广告企业。 2. 信用要求:竞租人信用良好,竞租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等情形;竞租人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竞租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竞租人无征信违约记****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审定);竞租人与招租****集团系统内关联企业)无诉讼、纠纷记录。标书代写 二、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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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价款外是否含有其他需承租人承担的费用 |
1、应缴****的产权交易佣金和交易鉴证费由承租人承担。 2、****拍卖行有限公司的拍卖佣金由承租人承担,按拍卖成交合同总金额的2%收取,封顶29.5万元。 3、详见合同及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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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 R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终止挂牌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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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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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发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