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 | 宗地编号:CHXMDJ202****00085 | |
| 宗地名称:**加油站 | 用地类型: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 土地面积:2409.53平方米 | ||
| 主要用途年限(年):40年 | ||
| 所属行政区:**市/**区 | 批准机关:****政府 | |
| 建筑评估价:1270.55万元 | ||
| 规划函名称:衡**规划函(条)〔2025〕5号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525BA0028 | ||
| 规划用途: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面积:2409.53平方米 | 年限(年):40 |
| 地块位置:**区**街道 | ||
| 土地四至:长湖街以东,祝融路以北 | ||
| 容积率:R≤0.5% | 绿地率:20%≤L | 建筑密度:JM≤30% |
| 限高(米):H6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3月19日 |
|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4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
| 挂牌开始时间:2025年04月08日 16时30分00秒 |
| 挂牌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 09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4月08日 16时3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04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7日 16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
| 保证金缴纳金额:434.0万元 |
| 起始价:2166.0万元 |
| 增价幅度:20.0万元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
| ****公司:是 |
| 是否限制自然人购买:否 |
| 是否有底价:否 |
****政府批准,****规划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CHXMDJ202****00085 | 交易编号: | **** | |||
| 宗地总面积: | 2409.5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区**街道 | |||
| 主要用途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容积率≤0.5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30% | |
| 绿地率(%): | 绿地率≥20%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高度6米 | |||
| 主要用途: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2409.53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3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25BA0028 | |
| 起始价: | 2166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CHXMDJ202****00085:1、手续办理要求: 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将在本宗地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交易系统、**省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公告,并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向社会公布。⑵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纳成交地价款。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和有关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交易的所有资料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自然**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传相关信息,在线生成带电子监管号的有效合同,并向相关部门申办成交地价款等有关费用的缴纳手续。⑶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土地价款。2、开发利用要求:⑴本宗地已完成征收补偿安置,出让合同签订之日即为交付土地之日,竞得人应在交付之日一年内开工建设,两年内建成,若两年内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⑵本宗地用途为加油加气站用地,竞买人必须按照《**市关于进一****加油站和加气站管理的实施办法》(衡政办发〔2021〕27号)要求,向市商务部门办理预核准文件,凭预核准文件参与竞买(没有预核文件,竞买无效)。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自行办理成品油(气)特许经营许可,未取得相关许可导致土地闲置的,将被认定为自身原因。3、其他:⑴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到现场踏看地块情况,并到****规划局对上述地块的详细情况进行咨询。如参与竞买,视为已对地块详细情况完全接受无异议。⑵ 凡欠缴土地价款的单位(包括和其参股的关联单位),均不得参加土地竞买。如果参与,其竞买行为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划转为欠缴的土地价款和违约金。⑶宗地成交总价不含契税、交易服务费和征地拆迁服务费等法律法规规定土地受让人应当缴的的其他费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3月19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08日09时3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175.6.242.139:8888/portal/index)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5年04月08日16时30分至2025年04月17日09时3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175.6.242.139:8888/portal/index)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7日16时3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2025年04月17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CHXMDJ202****00085:2025年04月08日16时30分至2025年04月18日09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省**市衡州大道西段湘桂村蒸德大厦
联系人:文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0734-****515****交易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734—****545****交易中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省(**市)国有资产**交****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交易中心
2025年03月19日
1、手续办理要求:
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将在本宗地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交易系统、**省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公告,并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向社会公布。
⑵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纳成交地价款。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和有关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交易的所有资料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自然**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传相关信息,在线生成带电子监管号的有效合同,并向相关部门申办成交地价款等有关费用的缴纳手续。
⑶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土地价款。
2、开发利用要求:
⑴本宗地已完成征收补偿安置,出让合同签订之日即为交付土地之日,竞得人应在交付之日一年内开工建设,两年内建成,若两年内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⑵本宗地用途为加油加气站用地,竞买人必须按照《**市关于进一****加油站和加气站管理的实施办法》(衡政办发〔2021〕27号)要求,向市商务部门办理预核准文件,凭预核准文件参与竞买(没有预核文件,竞买无效)。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自行办理成品油(气)特许经营许可,未取得相关许可导致土地闲置的,将被认定为自身原因。
3、其他:
⑴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到现场踏看地块情况,并到****规划局对上述地块的详细情况进行咨询。如参与竞买,视为已对地块详细情况完全接受无异议。
⑵ 凡欠缴土地价款的单位(包括和其参股的关联单位),均不得参加土地竞买。如果参与,其竞买行为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划转为欠缴的土地价款和违约金。
⑶宗地成交总价不含契税、交易服务费和征地拆迁服务费等法律法规规定土地受让人应当缴的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