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湖区翠竹街道雅园宾馆城市更新单元项目2-8号楼权利主体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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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宾馆城市更新单元项目2-8号楼权利主体的公示
(罗****宾馆城市更新单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社区,东门北路与雅园立交交汇处东北侧。项目于2019年12月纳入《2019年**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区第五批计划》,更新单元规划已经罗****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委员会****委员会审议通过。因实际工作需要以及根据《**市城市更新办法》、《**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市**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罗****宾馆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拆除范围内2-8号楼权利主体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罗****宾馆城市更新单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社区,东门北路与雅园立交交汇处东北侧。项目于2019年12月纳入《2019年**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区第五批计划》,更新单元规划已经罗****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委员会****委员会审议通过。因实际工作需要以及根据《**市城市更新办法》、《**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市**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罗****宾馆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拆除范围内2-8号楼权利主体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本****宾馆2-8号楼(编号为1-02、1-03、1-04、1-05、1-06、4-01涵盖的建(构)筑物,共计权利主体为 1 户。

公示时间: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5年3月20日起至2025年3月26日止。

公示地点:**区电子政务网(http://www.****.cn/)、****宾馆8号楼)。

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提出书面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6日。

(一)个人反馈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书面意见(应附本人签名)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反馈的,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书面意见(应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一)(二)项有委托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反馈材料中载明的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应真实有效,其中联系地址将作为接收相关文书收件地址,邮件被退回的,自退回之日起视为有效送达。

联系方式:

****

地址:****1902室

联系人及电话:徐先生、****7634

特别说明:

1.本公示系拆除范围内建筑物的权利主体公示,并非实施主体确认公示;

2.本公示及附件中的“权利主体”仅指搬迁补偿对象,并非对建筑物的产权确认或权属认定。

****

2025年3月20日


附件:

1. 附件1:**市罗****宾馆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拆除范围内2-8号楼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搬迁补偿权利主体公示表.xlsx

2. 附件2:罗****宾馆城市更新单元建(构)筑物位置及地物编号示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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