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救散存于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进一步发掘我区历史文化**,丰富档案馆馆藏,根据《中华人民**国档案法》和《**省档案条例》等有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散存于社会上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各种档案资料,现将2025年度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地方历史多个时间形成的圣旨、诏书、敕令、手谕、奏折、电报、嘉奖令、委任状、公报、告示、报纸、刊物、图书、地图、图表、往来文书、印章、各种年谱、族谱、家谱、墓志、碑文、契约、证照、货币、证券、票证、商标、报纸、传单(小报)、照片、奖章和牌匾等。
(二)历代编印记载**历史面貌的各类史、志、鉴、图书、报刊、杂志、画册、图集、书法、内部刊物及反映**情况的小说、散文、诗歌、戏曲以及各种书画作品等。
(三)新中国成立前各级党组织和革命先驱在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传单、宣言、会议记录、信函、日记、手迹等文字材料、照片、实物等。
(四)反映**区革命历史时期党组织建设与发展、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档案资料,包括在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传单、宣言、会议记录、信函、日记、手迹等文字材料、照片、实物等
(五)中华人民**国成立后的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档案资料,包括文字、照片、口述资料、录音、录像、实物等。
(六)反映******中心工作等重点领域的档案资料,****区委、区政府实施“四区一城”建设相关工作的档案资料,包括文字、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
(七)反映滹沱河流域(**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档案资料,包括文字、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
(八)反映**区涉及国计民生、公共服务、**产业等重点行业的档案资料,包括文字、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
(九)反映中华人民**国成立以来**区各级党组织、各行各业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成就、获得重大荣誉或在**、全省创新领先工作的档案资料,包括文字、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
(十)反映**区文化特色、人民生活、风俗民情、地方典故、重要文化遗产等档案资料,包括文字、照片、口述资料、方言谚语、录音、录像、实物等。
(十一)**籍或曾经在**工作过享有较高声望的教授、专家、学者、文学家、艺术家,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劳模、战斗英雄、革命烈士及担**(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官员在工作、生活及社会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手稿和信函、笔记、论著、艺术作品、印刷出版物、证书、奖品、照片、音像、实物等。
(十二)其他具有历史价值和重特大事件的档案资料和线索。
三、征集要求
(一)征集的档案资料除原生电子文件外原则上应为原件,内容要客观、真实,体现**发展历程,载体形式可多样。照片应为未经修图软件修改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并附照片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二)音视频应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主题突出,并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三)实物并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四)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件;数据来源须体现真实性、有效性。
(五)所征集的档案资料必须权属明晰,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四、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凡自愿捐赠各类档案资料者,****颁发荣誉证书。捐赠进馆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由****永久保存,捐赠物品一经陈列,将在展出说明牌上为捐赠者具名。
(二)寄存。所有者不愿捐赠且个人保存困难的,本馆可提供免费寄存服务,所有权归寄存者。
(三)复制。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捐赠、寄存的,本馆可采取仿真复制的方式征集。
(四)录制口述史。为了收集某一方面的历史记忆,对特定个人或者人群进行采访,形成采访记录、录音或者录像等录制口述档案。
五、征集时间
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区廉州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书俊、白杨****7142
联系电子邮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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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