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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24492X7 | 建设单位法人:黄志源 |
| 赵萍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 |
| ******工业园 |
| ****年产75万吨化机浆扩建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1_028-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211-C2211-木竹浆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 **壮族自治区 **市 **港区 ****开发区 |
| 经度:108.68821 纬度: 21.7182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5-25 |
| 桂环审〔2020〕1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24492X7001P |
| 2014-12-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811 |
| 2872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4********960479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960479T | 竣工时间:2024-08-20 |
| 2024-08-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20 |
| 2025-02-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3-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41680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污泥堆棚产生的臭气由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废油桶由厂家回收变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以及由于碱回收系统处理能力有限,产生的部分黑液送碱回收系统处理,部分黑液浓缩为45%黑液(副产品木质素液)外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75万吨化机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工程1#~3#化机浆生产线总产能将由75万t/a提高到100万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2#化机浆生产线使用PRC-APMP工艺,3#化机浆生产线采用BCTMP工艺;白卡纸车间分打浆、造纸、完成及湿布化学品、涂料制备工段;抄浆车间主要包括半干浆工段、闪急干燥工段、打包工段。 | 实际建设情况:1#、2#化机浆生产线使用PRC-APMP工艺,3#化机浆生产线采用BCTMP工艺;白卡纸车间分打浆、造纸、完成及湿布化学品、涂料制备工段;抄浆车间主要包括半干浆工段、闪急干燥工段、打包工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1#碱回收炉烟气经双列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00m的烟囱排放;无****处理站、污泥堆棚产生的臭气。 废水:污水处理站采用“物化+好氧处理(SBR工艺)+深度处理+高效浅层气浮”工艺。 固废:****电站废催化剂、维修间废润滑油、废电池、废油漆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桶由厂家回收。 噪声: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设备,采取设置减震基础、安装消声装置,利用建筑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1#碱回收炉烟气经双列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00m的烟囱排放,污泥堆棚产生的恶臭经涤气塔处理后经15m的排气筒排放;无****处理站产生的臭气。 废水:****处理站采用“物化+好氧处理(SBR工艺)+深度处理+高效浅层气浮”工艺。在原有的深度处理(三级反应)基础上新增1套芬顿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规模60000m3/d,****处理站规模105000m3/d,废水经处理后深海排放。当二沉池出水CODCr浓度低于100mg/m3,进入三级反应池,反之出水CODCr浓度高于100mg/m3时出水自动流入中间水池送至芬顿处理系统处理。 固废:****电站废催化剂、维修间废润滑油、废电池、废油漆桶、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设备,采取设置减震基础、安装消声装置,利用建筑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 |
| 污泥堆棚产生的臭气由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废油桶由厂家回收变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整改内容:①实施煤堆场防尘工程方案;②完善白泥、绿泥堆场。将绿泥仓东西两侧围墙向北**并将顶部密封,修建集水导流沟,将绿泥渗出液和转运车车轮冲洗水通过导流沟引至污水管网。白泥堆场增加雨棚,将白泥堆场门口路段的水沟用隔墙分割成两条水沟,道路内侧的水沟用来收集雨水和冲洗水,引至污水管网,道路外侧的水沟用于排放干净路段的雨水;③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减少危险废物库存。 | 实际建设情况:①企业已按照批复要求落实煤堆场防尘工程,煤棚四角向外扩,四周底部建混凝土围墙,中间留进出门口,围墙上设置双面防尘网;②企业根据批复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绿泥堆场整改。企业加强固废管理,及时安排车辆转运绿泥,现有绿泥堆场容积能满足绿泥暂存量,故暂未落实“绿泥仓东西两侧围墙向北**并将顶部密封”该项整改;已按要求修建集水导流沟,将绿泥渗出液和转运车车轮冲洗水通过导流沟引至污水管网;企业已按要求将白泥堆场门口路段的水沟用隔墙分割成两条水沟,道路内侧的水沟用来收集雨水和车辆冲洗水,引至集水池回用,道路外侧的水沟用于排放干净路段的雨水。项目一期暂未落实“白泥堆场增加雨棚”整改;③企业已建设好新危废暂存间,面积约为998.43m2,最大储存量为1500吨。企业产生的所有危废转移至**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建设、管理满足环评批复(桂环审〔2020〕152号)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同时执行现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各类危废均进行分区存储、分类单独存放管理,并设置警示标志,每个类别危废均贴危废识别标志。企业已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全过程信息。企业已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定期委托有资质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
| “绿泥仓东西两侧围墙向北**并将顶部密封”、“白泥堆场增加雨棚”两项整改,将在项目二期落实。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977.1 | 1745.5 | 0 | 0 | 977.1 | 977.1 | |
| 0 | 27.7 | 58 | 0 | 0 | 27.7 | 27.7 | |
| 0 | 11.6 | 0 | 0 | 0 | 11.6 | 11.6 | |
| 0 | 128.9 | 262.8 | 0 | 0 | 128.9 | 128.9 | |
| 0 | 286.2 | 0 | 0 | 0 | 286.2 | 286.2 | |
| 0 | 139.6 | 0 | 0 | 0 | 139.6 | 139.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146.7356 | 1086 | 0 | 0 | 146.736 | 146.736 | / |
| 0 | 515.0581 | 902 | 0 | 0 | 515.058 | 515.058 | / |
| 0 | 55.4638 | 270.6 | 0 | 0 | 55.464 | 55.46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8)表2中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 采用“物化+好氧处理(SBR 工艺)+深度处理+高效浅层气浮”工艺处理,在原有的深度处理(三级反应)基础上新增1套芬顿处理系统,当二沉池出水CODCr浓度低于100mg/m3,进入三级反应池,反之出水CODCr浓度高于100mg/m3时出水自动流入中间水池送至芬顿处理系统处理, | pH值、氨氮、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色度排放浓度均满足《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8)表 2**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排放限值。 |
| 1 | 1#碱回收炉烟气处理设施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1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1#碱回收炉烟气采用双列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经100米高烟囱排放 |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1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 2 | 污泥堆棚恶臭经涤气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 污泥堆棚恶臭经涤气塔处理后经15m的排气筒排放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 |
| 3 | 无组织排放防治措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污水处理站处理工序、污泥处理工序进行加盖/密闭,周边加强绿化 | 项目厂界上风向、项目厂界下风向1、项目厂界下风向2、项目厂界下风向3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最大浓度值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浓度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 1 | 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设备,采取设置减震基础、安装消声装置,利用建筑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4类限值 | 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设备,采取设置减震基础、安装消声装置,利用建筑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 | 项目东面厂界外1m处、南面厂界外1m处、西面厂界外1m处、北面厂界外1m处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53.8~62.1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在48.6~53.2dB(A)之间,东面厂界外1m处、西面厂界外1m处、北面厂界外1m处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限值;南面厂界外1m处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4类限值要求。 |
| 1 | 按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各项防渗措施。合理设立地下水水质监控点,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动态监测,做好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 | 厂区已按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各项防渗措施。在厂区内设立3个地下水水质监控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动态监测。 |
| 1 | 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的废木屑、浆渣、污泥送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烧或外售;绿泥送循环流化床锅炉与煤掺烧;白泥部分作为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剂,其余外售作锅炉脱硫剂;废聚酯、煤灰渣、粉煤灰、脱硫石膏外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暂存库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 属于危险废物的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电池、废油漆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油桶由厂家回收利用;黑液送碱回收系统处理,不外排。危废暂存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的要求进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 废木屑、浆渣、污泥送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烧;绿泥送循环流化床锅炉与煤掺烧;白泥部分作为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剂,其余外售作锅炉脱硫剂;废聚酯、煤灰渣、粉煤灰、脱硫石膏外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暂存库建设、管理满足环评批复(桂环审〔2020〕152号)要求执行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同时执行现行《一般工****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电池、废油漆桶、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建设、管理满足环评批复(桂环审〔2020〕152号)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同时执行现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由于碱回收系统处理能力有限,产生的部分黑液送碱回收系统处理,部分黑液浓缩为45%黑液,即为副产品木质素液,副产品外售。 |
| 1 |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做好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管理避免对环境发生污染风险,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企业已制订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环境应急演练,并按要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企业已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做好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管理避免对环境发生污染风险,危废暂存间建设、管理满足环评批复(桂环审〔2020〕152号)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同时执行现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
| 依托备料车间、白卡纸车间、抄浆车间、1#碱回收车间、热电站、给水工程、供电工程、废气治理、地下水污染预防措施、噪声治理、事故池、原料场、各类仓库、储煤场、排海管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备料车间、白卡纸车间、抄浆车间、1#碱回收车间、热电站、给水工程、供电工程、废气治理、地下水污染预防措施、噪声治理、事故池、原料场、各类仓库、储煤场、排海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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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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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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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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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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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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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