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2027年)
(编号:****)
为促进**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自然**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和《******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4〕23号)有关规定,****政府组织编制了《**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2027年)(编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4.4945公顷,****社区、****社区、小模社区,忠堡镇板桥村、明星村,坪坝营镇花**村、坪坝营村,共3个镇3个社区4个村、10个地块。
表1成片开发范围位置和面积一览表(单位:公顷)
| 片区/地块编号 | 行政区名称 | 面积 | | |
| 001片区 | 现状公路 | 咸****社区 | 1.0103 | |
| 地块1 | 咸****社区 | 0.8322 | | |
| 零星地块 | 地块2 | 咸****社区 | 0.0276 | |
| 地块3 | 咸****社区 | 0.1126 | | |
| 地块4 | ******社区 | 0.1029 | | |
| 地块5 | 咸****社区 | 0.2903 | | |
| 地块6 | **县忠堡镇板桥村 | 0.2666 | | |
| 地块7 | **县忠堡镇明星村 | 0.7876 | | |
| 地块8 | **县坪坝营镇花**村 | 0.3319 | | |
| 地块9 | **县坪坝营**坝营村 | 0.4306 | | |
| 地块10 | **县坪坝营**坝营村 | 0.3019 | | |
| 合计 | 4.4945 | | ||
(二)土地权属、地类、征收土地情况
根据**县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4.4945公顷,其中:耕地0.9318公顷,种植园地0.4289公顷,林地1.0846公顷,工矿用地0.0032公顷,住宅用地0.540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145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3608公顷。
表2成片开发范围内土地现状一览表(单位:公顷)
| 地类 | 成片开发范围 | 其中: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 | |||
| 面积 | 比例 | 国有 土地 | 集体 土地 | ||
| 耕地(01) | 0.9318 | 20.73% | | 0.9318 | 0.9318 |
| 种植园用地(02) | 0.4289 | 9.54% | | 0.4289 | 0.4289 |
| 林地(03) | 1.0846 | 24.13% | | 1.0846 | 1.0846 |
| 工矿用地(06) | 0.0032 | 0.07% | 0.0032 | | 0.0032 |
| 住宅用地(07) | 0.5402 | 12.02% | 0.3165 | 0.2237 | 0.5402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 0.1450 | 3.23% | 0.1450 | | 0.1450 |
| 交通运输用地(10) | 1.3608 | 30.28% | 1.3030 | 0.0578 | 0.3505 |
| 合计 | 4.4945 | 100% | 1.7677 | 2.7268 | |
《方案》涉及国有土地1.7677公顷,集体土地2.7268公顷,土地权属无争议,面积准确,界线清楚。
《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3.4842公顷。其中:占用耕地0.9318公顷(水田0.8074公顷、旱地0.1244公顷),平均质量等别10等;占用林地1.0846公顷(乔木林地0.8952公顷、灌木林地0.1894公顷),占用的林地均为非公益林;占用非耕非林用地1.4678公顷。
《方案》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州战略部署,把握阶段特征和发展方向,构建城乡建设新格局、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完善社会运行新机制、激发改革创新新活力。符合《**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定位和目标,已将项目实施计划纳入2025年和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和拟征收用地均位于经自然**部质检通过的“三区三线”成果中的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的集中建设区范围内。根据《**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用地用海规划矢量图层,本次成片开发范围内地块1-10规划用地性质均符合**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要求。
(三)选址适宜性分析
经核查“**省自然**一张图”系统,《方案》成片开发范围选址及周边300米范围内无现状地质灾害,方案用地所处位置与探矿权、采矿权均无压覆,未发现重要工业价值的矿产**和已经探明的矿产**。
《方案》规划用地主要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地块1-4),商业用地(地块5、6、9、10),社会福利用地(地块7),工业用地(地块8)。拟实现居住、生活配套功能,商业服务、文旅带动功能,医疗康养、社会服务功能,产业发展、经济增长功能。
表3地块用途、面积及实现功能统计表
| 土地用途 | 用地面积(公顷) | 占比 | 实现功能 |
| 城镇住宅用地 | 1.0753 | 30.86% | 居住、生活配套 |
| 商业用地 | 1.2894 | 37.01% | 商业服务、文旅带动 |
| 社会福利用地 | 0.7876 | 22.60% | 医疗康养、社会服务 |
| 工业用地 | 0.3319 | 9.53% | 产业发展、经济增长 |
| 合计 | 3.4842 | 100.00% | |
《方案》拟安排项目7个,其中城镇住宅用地项目2个(海玉房地产开发项目、东升未来城市4号地块),商业用地项目3个(**商业综合体,忠堡加油站,坪坝营天目湾景区、**谷景区综合开发项目),社会福利用地项目1****中心),工业用地项目1个(花**钙基产业园)。计划实施周期为2025-2027年,3年内实施完毕。
2026年拟投入实施项目4个,主要为海玉房地产开发项目,东升未来城市4号地块,忠堡加油站,坪坝营天目湾景区、**谷景区综合开发项目。计划完成土地征收面积2.0744公顷。
2027年拟投入实施项目3个,主要为**商业综合体,****中心,花**钙基产业园。计划完成土地征收面积1.4098公顷。
表4开发时序和实施计划表
| 实施年度 | 实施项目数量(个) | 征地面积(公顷) | 供地面积(公顷) |
| 2026年 | 4 | 2.0744 | 2.0744 |
| 2027年 | 3 | 1.4098 | 1.4098 |
| 合计 | 7 | 3.4842 | 3.4842 |
根据用途分区和建设项目安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方案》中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4.4945公顷,公益性用地面积1.7979公顷,其中现状公益性用地面积为1.0103公顷,规划公益性用地面积为0.7876公顷,公益性用地占总用地面积比例为40.00%,符合《**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鄂自然资规〔2024〕23号)文件中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表5公益性用地面积统计表
| 土地用途 | 用地面积(公顷) | 其中 | |
| 规划公益性用地 | 现有公益性用地 |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0.7876 | 0.7876 | |
| 交通运输用地 | 1.0103 | | 1.0103 |
| 合计 | 1.7979 | 0.7876 | 1.0103 |
《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已纳入2025年和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案》中成片开发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根据用途分区和建设项目安排,公益性用地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为40.00%,符合《**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鄂自然资规〔2024〕23号)的规定。
七、意见反馈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县****书面反馈。
联系地址:****(**县高**镇楚蜀大道83号)
联系邮箱:****@126.com
联系电话:0718-****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