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规范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采购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国疫苗管理法》《****委员会关于印发疫苗全程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川卫疾控函〔2023〕11号)等要求,我县拟于近期召开2025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本次遴选范围为纳入**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的疫苗供应企业,并向****采购办提供相关资料的。
二、 遴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保障供应的要求,科学、规范地开展遴选工作。
三、 参与遴选企业资格要求1. 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且生产或经营范围包含疫苗;
2. 具备与遴选疫苗品种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3. 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 未被列入**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料内容1.企业资质包括企业简介、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药品GMP证书、药品(再)注册批件(证)、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通关单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如果疫苗厂商委托疫苗配送单位配送疫苗,所委托的疫苗配送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审)、药品经营许可证(含疫苗)、生产企业委托授权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其他资料 企****中心联系人的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委托授权书,质保协议(企业版本)、廉洁协议(疾控统一版本)、非免疫规划疫苗产品遴选申请表等相关资料。
五、资料要求1.相关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加企业印章;
2.所有资料装订成册,并制作好封面、目录、授权委托书、质保协议(企业提供版本)和廉洁协议(疾控统一版本)一年一签;
3.遴选通过****中心提供开户许可证、账号信息、配送企业信息。
六、提交时间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地点及人员联系单位:****
联系人:采购办孙老师
联系电话:0831—****179
地址:**市**县**镇竹海大道7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