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代理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本询价项目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专利“组合式拱形管道(ZL201****63690.5)”提起无效宣告请求代理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标书代写
外聘法律机构对专利“组合式拱形管道(ZL201****63690.5)”提起无效宣告请求,服务内容为代理我方完成对专利“组合式拱形管道(ZL201****63690.5)”的无效宣告行政程序及行政诉讼程序。
2.2.1本次询价的标的:法律服务
2.2.2 报价应包括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代理提供法律服务产生的交通(机票、高速费、燃油费或高铁票)、住宿费用、伙食费。
2.2.3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即启动代理工作,直至“组合式拱形管道(ZL201****63690.5)”专利的生效法律文书宣告该专利权利要求1无效。
2.2.4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签订合同后,甲方根据合同约定的阶段性成果,乙方开具相应的发票后,支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2.2.6最高限价:无
3.1 报价单位资格文件(包****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服务团队的律师或专利代理师资格证明、团队简介等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提交)
3.2 业绩要求:提供三年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或专利案件(含专利申请)代理经历
3.3 报价单位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3.4 其他要求:
3.4.1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4.3 报价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5-03-20 15:00至 2025-3-21 15:00(**时间,下同),****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新采购子平台https://emp.****.cn/)进行确认和参与报价,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开始时间2025-03-22 15:00:00,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3-25 15:00:00,报价人应在截****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新采购子平台https://emp.****.cn/)递交电子报价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询价人: ****
地址:**省**市高新区科技四路205号中交一公院科技产业园生产大楼B座7层
联系人: 滕文刚
电话: 158****1261
电子邮件: ****@qq.com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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