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人民政府批准(沙政地〔2025〕27号),决定拍卖出让**市**区350427-09-A-02-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年限 |
|
| P2025-01 |
凤岗街道**村 |
16512㎡ |
工矿用地—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 |
50年 |
|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竞买保证金 |
出让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1.35 |
≥40% |
/ |
50万元 |
249万元 |
2万元 |
二、拍卖出让地块的建设要求及其他条件
(一)受让人应按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沙自然资规条〔2025〕1号,详见附件2)的相关要求进行建筑设计与开发建设。
(二)其他条件详见竞买须知等拍卖出让材料。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法规、规章**策规定不具备竞买资格的除外),在缴交了竞买保证金,提供竞买人证明文件等竞买所需的有关材料后,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竞买。
四、参加竞买的申请方式及报名时间及拍卖出让的其他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到****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5年4月9日上午10时00分在******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举行。
(三)申请人可于即日起至2025年4月8日(不含节假日),向****提交竞买保证金缴纳票据等竞买所需的有关材料,报名参加竞买。
(四)报名参加竞买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下午5时;竞买人须在规定的竞买报名截止时点前,将竞买保证金缴入******交易中心银行账户、开具缴纳票据,按规定提交竞买所需的有关材料并填写竞买申请书,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五) 联系方式
******局,地址:**区建国路10号,联系人:邓先生、罗女士,联系电话:0598—****427。
******交易中心,地址:**区金**15幢4楼,联系人:林女士,电话:0598—****726。
****,地址:**区**西路12-5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91-****1484、156****9060。
附件: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2.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沙自然资规条〔2025〕1号)
3.履约监管协议书(样本)
******局 ******交易中心
****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