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3月19日我委对****汽车轻量化车****基地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按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自由****区管委会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中国(**)自由****区管委****审批局。
地址:**市**区**路23号
邮编:2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