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街道、**峰增光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提质增效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街道、**峰增光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提质增效工程项目(第一期:**青云片区及**峰增光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提质增效工程)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县**街道、**峰增光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提质增效工程项目(第一期:**青云片区及**峰增光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提质增效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3月19日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3月19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分别是2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5位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专业为设计A040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A040206市政给水排水。 (四)评标办法:定量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4家,分别是:****、****研究院****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 (六)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款初步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4家投标人均通过初步评审。 (七)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八)废标情况:无。 (九)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研究院****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3月19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楼定标室。 ****委员会的组成:5人,分别是1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符合相****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投标下浮率:1.00%。 | ||
| 中标候选人 | ****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1.0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180日历天内。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7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 8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 彭维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编号:CS****00142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 业绩情况 | 1、**区萝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和**区**北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设计; 2、黄塘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污水处理设施部分)及周溪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污水处理设施部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3、**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4、**市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 5、**市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R2路、西三路、中部大道、东七路污水管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 6、**市**及月山、龙胜、沙塘等8镇雨污分流系统提质增效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县**街道**一路9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赖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928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2-****303 |
| 联系地址 | **市**县**路148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3月20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3月24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同时,将书面材料抄****交易中心****中心****交易部(地址:**县**街道象棋路66****交易中心****中心(山水豪庭1楼),联系电话:0752-****101)。 | ||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2025年3月20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5-03-19
公示开始时间:2025-03-2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3-24
| 附件名称 | 附件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