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子山地块(G10地块)土地出让项目植物移植工程比选邀请书
被邀请竞选人 :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 塔子山地块(G10地块)土地出让项目植物移植工程已由 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施工的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建设地点:**区溉澜溪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溉澜溪片区G10地块占地面积约46708m2,根据项目建设需求,从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出发,现需将该地块内约19棵乔木进行移栽。
2.3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0万元。
2.4 比选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塔子山地块(G10地块)土地出让项目的植物移植,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比选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7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竞选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竞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竞选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 凡被邀请竞选人请于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时间,下同)持介绍信或委托代理书(原件)到****(**市**区御庭苑2号楼7层)处领取本项目的比选文件、比选工程量清单等全部内容。
4.2 竞选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可向比选代理机构书面提出疑问应在 2025年3月26日12时00分(**时间)前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书面提出提问。
4.3 比选人应于 2025年3月26日18时00分(**时间)前发布澄清。
5.竞选文件的递交5.1 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8日10时00分,竞选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09时30分至2025年3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大会议室(**市**区御庭苑2号楼7层)。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包方式:邀请性竞争性比选。 7.联系方式比选人:****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御庭苑2号第19层 地 址:**市**区御庭苑2号楼7层
联系人: 侯老师 联系人: 李老师
电 话:023-****1772 电 话:023-****5014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