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
关于****
S209**县石牛至观义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S209**县石牛至观义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S209**县石牛至观义段改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县石牛镇、观义镇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时代****公司
五、项目概况:****拟在**县石牛镇、观义镇实施“S209**县石牛至观义段改建工程”。工程起点位于石牛镇,顺接G108并形成Y型平面交叉路口(K0+000),沿原路进行改建,项目终点位于观义镇入场口,顺接原路(K8+260),路线长度8.260km。拟按照三级公路、设计时速30㎞/h,路基宽度7.5m,对沥青砼路面进行改建。
项目总投资7846.42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4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采用喷淋围挡、施工车辆拦网覆盖;表土遮盖;洒水降尘;冲洗车轮等有效措施控制工地扬尘和废气,并使用商品混凝土铺设路面;不设热拌站,采用无热源或高温容器将沥青运至铺筑工地;施工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沿途禁止抛洒;施工期废气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营运期,做好路面维护工作,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洒水降尘;加强过往车辆的管理工作,减轻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布局,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居民区;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同时作业和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如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及周边居民谅解,中高考期间严禁施工;原材料及土方运输车辆限速,敏感区禁止鸣笛;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营运期,加强道路管理,应采取控制车速、在居民区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绿化隔离带等综合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生活设施处理;施工区设隔油沉淀池,施工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运营期,道路通过设置路基边沟和排水沟、截水沟等,形成独立、完备、畅通的公路排水系统。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道路沿线设置2处弃渣场,开挖土石方部分回填,剩余部分全部送至弃渣场堆放,不得随意丢弃、堆放,剥离表土堆放于表土堆存区,后期用于路基边坡绿化、弃渣场绿化复耕等;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对废钢筋、废钢材等可回收的进行回收外售,对废混凝土块等不能回收的,统****政府****垃圾场进行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运营期,加强公路养护,及时清扫,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选择施工工期,尽量避免在多雨季节施工,严格控制运输流失;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按照水保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营运期,定期观察边坡及临时用地的植被恢复情况,及时补种,确保植被存活率;对发生地质灾害等情况及时治理,积极采取渣土清理、护坡、植被恢复措施;在公路沿线,加大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力度。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质量和进度管理,严格按照既定的施工要求、施工进度及施工范围进行施工,做好施工场地检查工作,合理设置标识标牌。运营期,在沿线易发生事故路段的醒目位置设置限速、限高、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设置金属防撞护栏,加强交通管理与巡查;制定应急计划等。
七、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八、公众参与情况:****人民政府网进行了网上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九、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改革局《关于S209**县石牛至观义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梓发改〔2024〕482号),同意项目的实施;项目于2024年8月29******局完成工程进入四****自然保护区的备案;项目全线不动产权证正在******局于2024年12月4日具文明确);****自然保护区,不涉及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项目线路路径不涉及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局于2024年11月27日具文明确)。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十、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889****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006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