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睢****路灯改造工程 | ||
| 品目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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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睢**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20日 16:39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4月0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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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 苏采云系统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04月03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室四(**)标书代写 | ||
| 预算金额 | ¥190.4774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可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524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睢**青年路2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37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巨**路88****花园第12号幢无单元311、312、313、315、316、317、318、319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可 | ||
| 项目概况 睢****路灯改造工程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03 09: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睢****路灯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47740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0.477408万元
采购需求:
对睢**睢河路、晋陵路、步行街、**广场、睢魏路及天虹大道、中央大街辅道(睢魏路-文学路)、青年路与文学路交叉口等路灯改造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7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5-04-03 09:0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苏采云系统
时间:2025-04-03 09:00 (**时间)
地点:睢**开标室四(**)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3日**时间09:00)前。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标书代写
(三)询问和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马梓洋 联系电话:182****5245
地址:****开发区电子科技园孵化楼902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标书代写
(五)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电子标服务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fab15984-84e6-4e7c-bc5a-0daab4d2d093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睢**青年路22号
联系人:王园园
联系电话:0516-****8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开发区电子科技园孵化楼902
联系人:马梓洋
联系电话:182****52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梓洋
电话:182****5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