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省**县台烈河寨头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综合整治项目勘察 设计****改革局以关于对**省**县台烈河寨头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穗发改批复〔2023〕335号批准建设,****政府投资,****政府投资****24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招标人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县境内台烈镇的台烈河、寨头河流域 。 | ||||||||||||||
| 2.2 建设规模:河道生态护岸7720m、河道截污管29749.5m、污水处理站4座(寨塘村1****处理站规模为350m3/d 、寨头村、贵槐村2****处理站规模为400m3/d、石坪村1****处理站规模为120m3/d)、农业面源污染治理133989m2、生态湿地修复54419m2共5个部分工程。 | ||||||||||||||
| 2.3 合同估算价:****200元。 | ||||||||||||||
|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30天 。 | ||||||||||||||
| 2.5 标段划分:**省**县台烈河寨头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综合整治项目勘察 设计。 | ||||||||||||||
|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招标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预算书)、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或环境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21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14日 09时10分,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5.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6.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4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 ||||||||||||||
| 6.2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上发布。 | ||||||||||||||
| 8.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 | ||||||||||||||
| 9.联系方式 | ||||||||||||||
|
||||||||||||||
| 2025年0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