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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测绘服务 需求描述: 本项目位于两江新区悦来组团E标准分区,包含E43-1-1、E43-2/05、E44-1共三个地块。本次勘界校区(含学生宿舍、悦来校区建设项目用地,不含E43-2/05地块)用地总面积约83652.8 平方米,点数约 199 个(最终以实际报告为准)。测绘内容包括土地划拨勘测定界和放线定桩,编制用地测绘成果报告及勘测定界红线图。 |
79,600.00 元 | 1(项) | 79,600.00 元 |
因本项目所用地块与2019年已开展过的原校区用地地块有部分重合,重合区域已于2019年开展过勘测定界工作,相关成果由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提供。中标供应商需承诺将本次勘界成果与已有成果进行整合,形成勘测定界报告、用地红线图、宗地图等相关成果,并承诺能够通过项目后续报规报建手续、主管部门审查审核等。若供应商提供的工作成果未通过上述手续或审核,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调整或重新测绘,否则供应商按合同价三倍向采购人进行赔付。
相关成果经报规报建手续主管部门审查审核通过后,视为验收合格。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成果给采购人,成果在报规报建手续、主管部门审查审核合格后,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票,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