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资交告字[2025]055号
****政府批准,******局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重新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贺地(G)[2024]-18号 | 位于**县县城规划区 | 49080平方米(合73.62亩)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其中零售商业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0%) | 1.0< R ≤1.5 | JM≤25 | L≥35 | 净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4,462 | 893 | 2025年04月10日09时00分 | 2025年04月21日16时30分 | 2025年04月23日09时2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s://zrzy.****.cn(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竞买。
贺地(G)[2024]-18号宗地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s://zrzy.****.cn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贺地(G)[2024]-18号:1.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2.竞得人在接收到《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必须****财政局指定账户完整缴纳地上附着物价款2471万元后,******局与土地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进行成交公示,公示到期后,******局按《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出让价款缴纳方式,并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如竞得人在接收到《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财政局指定账户完整缴纳地上附着物价款2471万元,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3.地上附着物价款缴纳相关信息为:户名:****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 ****营业部 账号:500****200017-0002。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中心******局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市**区**中路51号****;
联系人:戴女士、吴女士。
联系电话:0951-****025、****023。
2.出让人地址:**回族自治区**市**县创业东路5****中心A座;
联系人:闫宇;
联系电话:130****0582。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https://zrzy.****.cn,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 ******局 | **** |
| 2025年0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