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清华小区电力外线施工项目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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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水木清华小区电力外线施工项目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cn/)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01 10: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水木清华小区电力外线施工项目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1.7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810.1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水木清华小区电力外线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杆上设备、环网柜、电缆敷设、检查井、托管、排管、环网柜基础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响应文件格式。电子标服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的),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磋商供应商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9月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供应商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磋商过程(含磋商、异议投诉等);

(4)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响应承诺书”)

供应商(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响应承诺书”)

(5)本项目执行****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标书代写

(6)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市**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备注:采购人/招****交易中心通过**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7)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注:供应商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采购人立即中止该供应商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供应商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8)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

(9)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cn/)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方式:在“**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cn/)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04-01 10:00 (**时间)

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04-01 10:00 (**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竞争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政府采购网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开发区**路1号

联系人:范部长

联系电话:0518-****73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县建设路240号美都**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0518-****5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刚

电话:0518-****5080



附件:定稿-水木清华小区电力外线施工项目采购文件.doc
水木清华小区电力外线施工项目-清单.xls
****采购文件.doc
水木清华小区电力外线施工图纸3.pdf
水木清华小区电力外线施工图纸2.pdf
水木清华小区电力外线施工图纸1.pdf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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