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青铁智慧城市服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11.40MW 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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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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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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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11.40MW 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5-03-20 16:55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300,000元 人民币
28,283,177元 人民币
其他评标办法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5中“(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彩色复印件”相关表述修改为“原件扫描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此为准。”修改为“(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彩色复印件”相关表述均修改为“原件扫描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中“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标书制作要求编制,否则不得分。“修改为“技术标书中出现有关投标人身份的任何信息,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 4.投标人的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其技术标得分为0分。“修改为”4.投标人的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其投标无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6)发现不同投标人之间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相同;”修改为“(6)发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已在招标控制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金额170989元。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对招标代理服务费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已在招标控制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80%计取。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对招标代理服务费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中删除“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会议主持人宣读全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填写《**市投标企业回避说明》。如出现多个投标人相互回避的情况,投标人之间应当做好协商,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如不能及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该部分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主动回避的投标人不需承担任何责任。”的表述。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中“主要人员”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中的人员,及资格审查打分和商务标打分项中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配备情况列明的所有人员”。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7.1****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个。 7、设计部分报价优惠率单位为%,设计费具体金额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二者不一致的以报价金额为准。 8、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形式评审标准与响应性评审标准(商务文件)中的“3、商务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和形式评审标准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文件)中的“4、技术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相关表述予以删除。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修改为“未中标单位费用及设计成果不予补偿。”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标书代写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3-20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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